【导读】
诸葛亮忠贞报国,一心为公,清廉自持,生活俭朴。刘备平定益州时,赐给他金五百斤、银千斤、钱五千万、锦千匹。他用这些赏赐购买农田、桑地。东汉末年生产力不高,靠这些田地的收入,约可维持当时一般地主的生活水平,这和其他官僚相比,并不过分。
本文载于陈寿《三国志·蜀志·诸葛亮传》,没有标题。清朝严可均辑《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》,题为《自表后主》。清朝张澍辑《诸葛忠武侯文集》,题为《临终遗表》,篇首有“伏念臣赋性拙直”等语,后人指出,这和宋朝范纯仁的遗表大同小异,可能是好事者改写掺入。隋朝虞世南辑《北堂书钞》所录,篇首有“臣初奉先帝”等语,未知所本,现均不取。
【原文】
成都有桑八百株,薄田十五顷①,子弟衣食,自有余饶。至于臣在外任,无别调度,随身衣食②,悉仰于官,不别治生,以长尺寸。若臣死之日,不使内有余帛,外有赢财,以负陛下。
【注释】
①薄田:瘦瘠的田地。顷:一百亩。
②随身:随时需要用的东西。
【翻译】
我在成都有桑八百株,瘦瘠的田地一千五百亩,子弟穿衣吃饭,自然足够有余。我在外领兵作战,没有别的收支安排,所需衣物食用,全靠官府,没有另外经营产业来增加一尺一寸的收入。如果我死的时候,当不让家中有多余的丝绸,身外有多余的财产,以致辜负了皇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