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导读】
蜀汉后主建兴七年(229)四月,孙权在武昌称帝,派使者前来通报。这在蜀汉内部引起争议,有人认为孙权称帝属于“僭逆”行为,是对蜀汉正统地位的挑战,应该断绝来往,废除盟好。当时正值诸葛亮第三次北伐,占领了魏国武都(郡治在今甘肃省成县西)、阴平(郡治在今甘肃省文县西北)二郡之后,他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,从政治、军事形势出发,加以分析,认为非但不能和孙权绝交,而且要加强同盟关系。
本文载于陈寿《三国志·蜀志·诸葛亮传》裴松之注文,引自晋朝习凿齿《汉晋春秋》。
【原文】
权有僭逆之心久矣,国家所以略其衅情者,求掎角之援也①。今若加显绝,仇我必深,便当移兵东伐,与之角力,须并其土,乃议中原。彼贤才尚多,将相缉穆,未可一朝定也。顿兵相持,坐而须老,使北贼得计②,非算之上者。
昔孝文卑辞匈奴③,先帝优与吴盟④,皆应权通变,弘思远益,非匹夫之为忿者也。今议者咸以权利在鼎足,不能并力。且志望以满,无上岸之情。推此,皆似是而非也。何者?其智力不侔,故限江自保。权之不能越江,犹魏贼之不能渡汉,非力有余而利不取也。
若大军致讨,彼高当分裂其地,以为后规;下当略民广境,示武于内,非端坐者也。若就其不动而睦于我,我之北伐无东顾之忧,河南之众不得尽西⑤,此之为利,亦已深矣。权僭之罪,未宜明也。
【注释】
①掎(jǐ)角:本义为捕鹿时,一人拖住鹿脚,一人握着鹿角。引伸为夹击或牵制敌人。
②北贼:北方的敌人,指曹魏。
③孝文:即汉文帝刘恒(前202—前157),他实行“与民休息”的政策,在位时(前180—前157)减轻田租、赋役和刑狱,使农业生产有所恢复发展;削弱诸侯王势力,以巩固中央集权。他认为边疆不宁,是由于自己“德薄”之故。因此在后元二年(前162)六月,同匈奴实行“和亲”。匈奴:中国古族名,又称为胡。秦汉之际,势力强盛,统治了大漠南北地区。汉朝初年不断南下侵扰,汉武帝之前,汉朝基本上采取防御政策。
④优与吴盟:汉献帝建安十三年(208),刘备在赤壁之战中同吴主孙权结盟,打败了曹操。建安二十年(215),孙权趁刘备在益州,派吕蒙袭夺长沙、零陵、桂阳三郡,刘备亲率大军前来相争,后得知曹操占有汉中,准备侵犯益州,于是同孙权联合。蜀汉章武二年(222),刘备在吴、蜀夷陵之战失败后,又与孙权恢复和好。
⑤河南:指黄河以南地区,当时在曹魏统治下。
【翻译】
孙权怀有违礼犯上的念头很久了,我国之所以原谅他那挑衅的表现,是为了求得双方配合来夹击敌人。现在如果公开断绝盟好,孙权必然深深仇视我们,我国便只好派兵去东方征伐,和他较量武力,待到并吞了东吴的土地,才能考虑北伐中原的事情。东吴有才能的人还多,将相又团结合作,并不是能够在短期内战胜的。双方军队相持不下,坐而待老,会使北方敌人的阴谋得以实现,这不是上策。
过去孝文皇帝用谦让的词语对待匈奴,先帝用优厚的条件同吴国结盟,都是适应形势而随机变化,从大处着想来考虑长远利益,不像普通平民那样去逞一时之忿。现在议论的人都认为三分天下只会对孙权有利,他不可能和我们合成一股力量,况且其愿望既已满足,就难再有渡江北上的心思。这种推论,都似是而非。为什么呢?因为他的智慧、力量与曹魏并不相等,因此只能以长江为界来自保。孙权不能越过长江,就好像曹贼不能渡过汉水一样,并非力量有余而不去获取利益。
如果我们的大军讨伐曹魏,孙权的上策是割据曹魏的土地,然后再作进一步打算;下策是掳掠曹魏的人口和扩大边境,以此向国内显示武力,所以绝不会安坐不动。即使他不出兵而仅与我和睦相处,我们北伐就没有东顾的忧虑,曹魏在黄河以南的军队也就不能全部调来西境,就是这样的好处,也已经很大了。因此,孙权违礼犯上的罪行,不宜公开声讨。